12月4日,深交所公布对王思淇、左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。
深交所文件显示,2024年2月8日,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宝馨科技)披露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》,宝馨科技董事长王思淇、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,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,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(含)且不超过2000万元(含)。
但6个月后,2024年8月8日,宝馨科技披露的《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》显示,王思淇和左越在增持期间未增持公司股份,增持计划完成率为0。
对此,8月7日,宝馨科技曾在公告中解释称,王思淇和左越因受窗口期、资金安排等影响,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,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。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在线炒股杠杆申请,深交所决定对宝馨科技时任董事长王思淇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。